赣州通过一批人事事项:胡俊涛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
2025-04-24 14:20:00 0人浏览
4月23日,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,赣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,具体如下:
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,于2025年4月23日任命胡俊涛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。
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:胡俊涛同志代理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。
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,于2025年4月23日批准:
免去曾涛同志的信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;
免去曾伟平同志的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;
免去施赛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;
免去谢灯同志的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。
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(2025年4月23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)
任命谢灯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;
任命曾涛、徐燕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
免去朱建干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
免去黄少华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来源:“江西政读”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