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署调解协议后反悔 拒绝赔偿被诉至法院
2025-07-15 12:40:00 0人浏览
长清的李某有一台挖掘机,平时穿梭于各个工地进行施工作业。在一次清理河道的过程中,李某不慎挖断了埋设在地下的光缆,不仅没赚到钱,还被起诉到法院,要求赔偿8万块钱。
2024年8月,李某受雇为长清区某村进行河道清淤。施工期间,王某驾驶挖掘机不慎挖断了某单位所有的光缆。
然而协议签订之后,李某却反悔了,一直没有支付8万元。某单位迟迟拿不到赔偿,一纸诉状,将李某起诉到法院。
本案为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,法院经过审理查明,前期,村委会已经按照调解协议协商的赔偿责任比例,向某单位支付赔偿10多万元,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综上,法院结合被告李某的给付能力,判决李某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,分三期向原告支付赔偿8万元。
提醒施工企业及个人,在挖掘,修缮,施工前,应明确施工区域有无通讯光缆等地下设施,否则,一旦因施工不当造成地下光缆设施损毁,轻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造成重大影响的,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济南生活频道全媒体记者:张帆